一、招标内容
项目:燃气锅炉(2吨2台、4吨1台)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工程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苗圃路219号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方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方须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或相应的锅炉制造许可证(三级资质)且有相关的业绩和经验。
3.投标方应在本市拥有固定开展业务的场所和相关服务专业的管理、工作人员,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和业务支持。
4.投标方如由于公司管理混乱、不良行为而曾受到过相关主管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招标方即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5.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供应商报名
1.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投标,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10:00时至2019年8月7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审核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审核。逾时未参加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审核时间:2019年8月8日10:00时至2019年8月9日15:00
2.审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5号楼2楼(物资采购办)
3.审核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或相应的锅炉制造许可证(三级资质);
(5)其他资质资料。
五、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曹颖娜 联系电话: 58858730-5286
项目咨询人:徐莉萍 联系电话: 58858730-5370
供应商受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219号5号楼2楼(物资采购办);邮编: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招标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