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03 阅读量:16573 |
采购内容为体检中心拆除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2万元。 一、项目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位于浦东新区苗圃路219号,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体检中心拆除施工面积约850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方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方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方应在本市拥有固定开展业务的场所和相关服务专业的管理、工作人员,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和业务支持。 4、投标方如由于公司管理混乱、不良行为而曾受到过相关主管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招标方即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5、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 1、工程地点:7号楼体检中心 2、工程概况:详见现场踏勘情况(包括功能要求)。 3、施工现场条件 3.1工程期间临时设施搭设用地和施工用料堆放场地,由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予以解决。 3.2招标人提供招标图纸。 3.3中标人施工人员的食宿自理。 4、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招标范围采用包工、包料、包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的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转包,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凡需要分包的部分均应在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分包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5、工程现场 5.1本工程的三通一平由建设单位完成。 5.2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建设单位负责联系协调,但本工程中标单位须负责从建设单位指定的在现场的水、电接口排管线至施工场地及施工所需的费用。任何因现场水、电供应量不足而导致的额外补充水、电用量所需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须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等的规定,今后若发生因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款的事件,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5.3施工场地内通讯线路由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协调安排,但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5.4各投标单位应踏勘工程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交通通道、隐蔽管线等情况,根据招标图纸等摸清必须保护的隐蔽管线、设施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直接资料(如有需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中单列,一次包定。无论是否开列费用,投标书中的措施费将一律视为已包含了:确认了所有现场条件和预计到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的费用,不再作调整)。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对此类要求,建设单位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6.1本项目之工程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同时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 6.2本工程要求工期为 3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筑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7、报价方式 本工程报价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严格按照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相关最新标准。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现场条件、人工、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之风险,材料或人工差价等一次包定,承包金额不会因人工、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汇率的变化等因素而调整。 8、投标书的内容与编制要求 8.1针对本工程特点的详细施工技术方案等; 8.2施工质量、工期控制及保证措施; 8.3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保证措施; 8.4保证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线的正常使用的方案及措施; 8.5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体系(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施工管理体系及项目班子人员构成及在本市承担类似项目情况简介); 8.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认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相应的身份证明;如系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另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8.8投送的标书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9、付款方式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8.1 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 8.2 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70%; 8.3 工程审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到审计价的95%; 8.4 余款即审计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如未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导致扣除的,质保修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四、供应商报名 1.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投标,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9:00时至2018年12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审核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审核。逾时未参加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审核时间:2018年12月4日9:00时至2018年12月10日16:00时 2.审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5号楼2楼(物资采购办) 3.审核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认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其他资质资料。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曹颖娜 联系电话: 58858730-5286 项目咨询人:孙玉梅 联系电话: 58858730-5159 供应商受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219号5号楼2楼(物资采购办);邮编: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招标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附表:体检中心拆除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